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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云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

 

     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》、《行政学院工作条例》、《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〈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〉的实施意见》和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云南行政学院工作的意见》的精神,在职党政干部研究生班、专业研究生班是党校的主体班次之一,为充分发挥党校、行政院校系统的整体优势,加大我省人力资源开发力度,中共云南省委党校、云南行政学院2015年在职研究生班继续面向全省招生。

     一、招收专业及人数

    1.经济管理专业:100人

    2.行政管理专业:100人

    3.民族经济专业:50人

    4.法律专业:50人

    5.社会管理专业:80人

    二、学制

   在职学习三年(2015年9月——2018年7月)。

    三、研究方向

    1.经济管理专业研究方向为:A、宏观经济管理研究;B、区域经济管理研究;C、工商管理研究。

    2.行政管理专业研究方向为:A、社会公共事业管理与政策研究;B、边疆民族地区行政管理研究;C、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。

    3.民族经济专业研究方向为:A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理论研究;B、区域经济研究;C、云南少数民族经济研究。

    4.法律专业研究方向为:A、经济法研究;B、行政法研究;C、民商法研究。

    5.社会管理专业研究方向为:A、社会建设研究;B、社会问题研究;C、社区发展研究。

     四、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

     招收我省州、市、县(市、区)各级党政部门和省级机关各部门、各级党校、高等院校、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、行政、教育、党务和意识形态等工作,具有本科学历,身体健康的中共党员干部、专业技术人员、非中共党员工作骨干和民营企业的优秀管理人员。

凡报名者须经所在单位推荐、县级以上或企事业组织人事部门批准。

 

     五、考试科目

  (一)公共考试科目: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与时事政策

  (二)专业考试科目

    1.经济管理专业:⑴现代管理学;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

    2.行政管理专业:⑴行政管理学;⑵国家公务员制度

    3.民族经济专业:⑴民族学概论;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

    4.法律专业:⑴法理学;⑵行政法学与刑法学

    5.社会管理专业:⑴社会学概论;⑵民族社会学

     六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方法

    1.报名时间:自招生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10日止(其中2015年2月6日—2月28日为寒假暨春节放假时间)。

    2.报名地点:①中共云南省委党校研究生部招生与学员管理科(省委党校教学楼8楼805室)。

    3.报名方法:考生需经所在单位或所属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。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。报名时须带下列材料:①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(A4纸);②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(A4纸);③小一寸近期同底片免冠彩色照片3张(其中2张由自己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);④报名费50元。

    七、考试安排

    1.考试时间:2015年5月9日、10日。

    2.考试地点:中共云南省委党校。

    3.5月8日领取准考证(附考试日程表)。

     八、录取

     根据考试成绩,由中共云南省委党校、云南行政学院按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。

     九、收费标准

     根据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云南省财政厅、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》和《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关于在职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调整备案的函》,三年学费18000元,教材资料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。

     十、培养方式

     按集中讲授与自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第1—5学期为理论学习,学习期间每学期集中2次,每次集中连续9天面授;第6学期为社会调查和撰写毕业论文。学完规定课程、考试合格、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方可毕业。

     十一、毕业证书

     研究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习任务,经考试合格,毕业论文答辩通过者,颁发中共云南省委党校、云南行政学院研究生班毕业证书。

    咨询电话、传真:(0871) 68426121

    联系人:申老师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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